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16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生物毒素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喀什市永盛超市阳光店销售的、标称伊犁盛康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新疆家乡好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伊犁盛康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