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djjxk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