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60条,去除内容重复的、与规定无关的、明显与上位法规定不符的意见等,共形成有效意见建议27条,主要集中在规定适用范围、相关法律法规的竞合、对未履行优惠承诺行为的处罚、禁止用于促销活动的商品范围、交易场所提供者的义务、互联网领域有奖销售行为等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了明确规定适用范围、对未履行优惠承诺行为增设罚则等部分合理意见建议,对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继续积极关心支持市场监管总局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