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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啤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0-29 10:52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原文:
核心提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白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2项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中轻联综合发[2019]348号),由中国酒业协会负责起草《啤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在内的2项行业标准组织工作。为顺利推进标准制订计划,自今日起启动起草小组征集工作。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126号),《啤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计划已获批立项,项目编号为2019-0133T-QB,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归口。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白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2项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中轻联综合发[2019]348号),由中国酒业协会负责起草《啤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在内的2项行业标准组织工作。为顺利推进标准制订计划,自今日起启动起草小组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㈠从事啤酒相关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以及科研教学等领域的单位可申请成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或参与单位;

  ㈡从事啤酒生产上下游行业的单位可申请为该标准观察员单位;

  ㈢申请单位及个人具有一定的制造或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㈣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二、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㈠参加标准的起草、讨论等编制工作;

  ㈡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和表决标准内容的权利;

  ㈢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主要起草单位2人、起草单位1人)的署名权。

  三、起草单位将承担以下义务

  ㈠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㈡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成果,提供验证实验数据等相关资料;为标准起草及修制订提出建设性意见;

  ㈢承担标准制定相关经费,主要起草单位、参与单位、观察员单位经费不等,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四、申请要求

  拟申请加入《啤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啤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起草单位确认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邮箱。啤酒分会计划于11月29日将于福建省莆田市召开标准工作组成立会议,启动标准制定工作。

  原则上,本标准起草单位成员数量不超过10家。额满可提前截止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元 月   尤 贺

  电  话:010-5781300转9106/9211

  手  机:13716603956  18513291015

  邮  箱:beer@cada.cc

  附件:《啤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起草单位申请表 【   点击下载

  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

  2019年10月28日
 
日期: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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