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3大类食品166批次,包括: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蜂产品、食品添加剂。合格164批次,不合格2批次。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晋江市海珠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9年7月10日生产的盐津榄条,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冠超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安市白云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3日生产的穆阳烤肉(原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