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组织: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相关规定,为保证原药物饲料添加剂目录中符合要求品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使用,现提出建议中止标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清单和修订的相关品种质量标准及其说明书范本(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按照相关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个月。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100081),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小慈
电 话:010-62103930
E-mail:canliubiaozhun@163.com
附件:1. 建议中止标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清单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