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体系,依据标准开展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顶层设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改革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粮食标准体系结构优化和物资储备标准加快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强化科学引领。以标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粮食产业转型发展和消费升级需要。以强化安全、保障应急为底线,逐步提升物资储备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强化标准基础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坚持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粮食和储备部门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协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提升标准化工作联动性和整体性。
——坚持开放融合,促进国际合作。立足国情,借鉴转化国外先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不断推进国内外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体系衔接融合。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着力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物资储备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标准制修订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标准得到广泛普及应用,标准对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标准化国际合作交流更加深入,中国粮食标准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严守安全底线健全强制性标准
(四)大力推进强制性标准修订和转化。按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加快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根据强制性标准设定原则要求,大力推进标准制修订和转化。进一步完善粮食强制性标准技术要求,在发布《玉米》标准基础上,2019年完成《小麦》标准修订征求意见,以及《稻谷》标准修订立项等工作;完成《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等强制性行业标准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突出安全底线要求,2020年完成综合、能源、应急等储备物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立项工作;到2025年,制定一批物资储备强制性标准。
三、拉升质量高线提高重点领域标准水平
(五)加快基础通用标准制修订。以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加快修订粮油名词术语系列标准,制定物资储备编码、标志标识、术语和缩略语等基础性及储备物资包装重点通用技术标准。制定储备物资轮换技术标准,保证储备物资效能。2019年完成《粮油检验扦样、分样法》等规范操作标准送审,《粮油名词术语粮食、油料及其加工产品》等基础标准立项。到2022年,发布《粮食标准体系》和《物资储备标准体系》标准。
(六)加强重点粮食产品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加速健康谷物、质量评价方法、适度加工等重点标准制修订,减少一般性粮油产品标准制定。到2022年,研究制修订20余项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标准。修订完善现行主要粮食质量分等分级和评价方法标准,促进粮食优质优价,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制定大米、小麦粉、植物油等产品适度加工技术规程和操作规范标准,引导企业适度加工,促进节粮减损和节能减排。鼓励杂粮、杂豆等传统特色粮油产品标准的制修订,推动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发展。
(七)加强仓储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完善仓储技术标准,制定绿色储粮药剂、先进储粮技术规程等标准,满足粮食绿色保质、分类利用、减损增效的需要。制定国家物资储备仓库专用设施设备相关标准和通用仓库建设标准,修订完善成品油库建设标准。
(八)强化粮油机械、仪器设备制造标准制修订。加强成套机械设备、智能化仪器设备和装备等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升专用装备制造业水平。制定快速检测方法标准,鼓励研发现场、在线、可移动、可组网的快速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满足自动化生产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质量监管需要。
(九)建立应急物资管理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改革探索,研究制定应急管理服务标准,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应急指挥体系,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流程、提升服务、创新治理,确保应急作为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兜住底线。
(十)健全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标准制修订,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粮食仓储信息化标准制定,提升粮库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对质量监测、品质测报、安全监测、粮情监测等专项监测信息数据进行标准化,提升“互联网+”监测水平。加强面向业务应用信息化标准研制,加快实现信息技术同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四、激发市场活力增加标准有效供给
(十一)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健康发展。加强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鼓励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学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具有竞争力的标准,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引导地方特色、多元化、个性化粮油产品,粮食智能装备等制定团体标准。
(十二)释放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效应。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推动加强粮食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实施,鼓励引导更多的粮食企业公开企业标准。在大米和小麦粉等大宗粮油消费品、粮油仓储和加工机械设备领域,助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宣传一批在粮食行业“领跑”中做出佳绩的企业。
五、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
(十三)改革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机制,明确国家、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系统各层级标准化管理职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标准化发展规划,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垂管局负责基层处、储备库标准化管理指导和协调。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加强指导,协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动有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鼓励成立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0年,完成物资储备、粮食标准样品、粮食工程建设等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
(十四)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进一步改革规范标准立项、征求意见和审定等制修订各环节工作流程。严把国家和行业标准立项审查关,强化信息反馈、评估、复审制度化建设,保证标准规范性、时效性。规范粮油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加强分技术委员会评估考核,强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和技术审查职责,保证标准质量和制修订效率。到2025年,完成现有推荐性粮食标准复审修订,实现标龄5年以内的目标。
(十五)建立完善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机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粮食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相关团体组织要大力推动标准实施,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及时对重点标准开展后评估工作。标准化技术组织定期开展标准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结论。起草单位要及时跟踪标准实施情况和问题,并进行分析处置。到2020年,完成粮食标准实施评价工作试点,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服务平台。
(十六)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要建立自上而下的标准宣传培训机制。突出宣传效果,创新宣传方式,有效利用各种媒体,积极探索视频教学、可视化标准图谱等宣传新模式。改革创新标准培训方式,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经常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标准培训,聚焦标准重点难点解读。
(十七)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粮食标准化示范工作,开展物资储备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业务标准化管理。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和物资收储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标准化经验,发挥标准化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的作用。2021年,启动建设物资储备标准化试点工作。到2025年,建设有代表性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0个。
六、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国际化水平
(十八)加快推进国际国内标准互联互通。加强对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粮食标准的跟踪、比对和评估,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大力支持自主创新粮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发挥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以标准“软联通”促进“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引导和鼓励国内科研单位、质检机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创造条件争取我国专家在粮食标准相关国际组织任职,提升国际影响力。
七、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水平
(十九)夯实标准研究基础。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基础研究支撑能力,重点支持抽样扦样取样规则、样品真实性代表性、质量安全基础数据、储存加工过程损失损耗等研究。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样品管理机制,突出标准样品的地位,充分发挥标准研究验证机构支撑标准样品工作的作用。制定粮食和物资专业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技术规范。鼓励和引导科研项目中标准化成果优先作为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参考依据。
(二十)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人才专业素质,实施“百千万”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遴选“百名”标准化引领人才,建立“千名”标准化专家库,培养“万名”标准化操作型人才。重点培养一批精通物资储备管理业务的标准化专门人才。探索建立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市场化机制,将标准化业务技能纳入企业技术工人培训内容,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充分发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拟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作用,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协调对接,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健全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粮食和储备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重点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标准化发展合力。标准研制单位应精心组织实施标准全生命周期的各项工作。
(二十二)完善投入保障。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以及财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将标准研制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将优质粮食标准制修订经费纳入《优质粮食工程》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鼓励标准研制单位向有关部门报告标准的工作进度,争取指导支持。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标准化工作。
(二十三)健全激励机制。各省(区、市)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应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制定标准成果奖励办法等支持政策,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参与标准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围绕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重大标准研制。鼓励收入分配改革,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之余发挥特长,指导企业研发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取得合理报酬,充分激发标准化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