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批走私食品为卤制品,数量为5523个麻辣鸡腿和3233个微辣鸡腿。货值约达6千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万元),被查时司机也是货主无法提供相关发票单据用以证明此批货物的进口合法性。
因此,该批走私货物已被销毁,涉嫌违法的货主也被处以2千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千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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