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关于俄罗斯甜菜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甜菜粕、大豆粕(饼)、油菜籽粕(饼)、葵花籽粕(饼)出口至中国。
上述获准输华的粕类或饼类产品是指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种植的甜菜根、大豆、油菜籽、葵花籽经压榨、浸提、干燥等工艺分离糖或油脂后而生产的副产品。运输形式为散装和包装。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俄罗斯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www.sqrdapp.com。俄罗斯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俄罗斯联邦及其它独联体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