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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840号(农业水利类3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9-20 14:09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原文:
核心提示:对关于加强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案的答复。
  朱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近年来,我部积极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在300个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到7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63%。二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等绿色高效技术,建设150个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加快绿色防控,推广化学农药替代、精准高效施药等科学用药技术,协同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和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目前,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37.8%,化肥用量提前实现负增长。农药利用率达到38.8%,农药用量连续3年实现负增长。三是增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39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628家。启动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

  二、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以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2019年上半年,全国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万多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万多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强政策指引。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召开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现场会、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交流地方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研究起草《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三是加大投入力度。2016—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180亿元,累计完成8.5万多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后的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关于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监管能力建设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制度建设。生态环境部联合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指导各地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农村环境整治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统筹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农田氮磷流失、农田地膜残留等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档案和管理信息平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坚持疏堵结合、以堵促疏,倒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畜禽养殖污染。选取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5省相关县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018年以来,我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国8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处理,比2017年提高了约7个百分点,有11个省份通过了整省验收,69%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已经完成。一是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广泛地动员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先后打响了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和夏季战役,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00多万吨,一大批村庄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推进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全国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开展典型地区的调研督导,加快推进整治工作。三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基础,参与构建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了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关于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部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会同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区域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县级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继续推进585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实现整县推进项目全覆盖,推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继续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力度,继续在150个重点县开展果菜茶全程绿色防控试点。开展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推进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稻田综合种养,创建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县。稳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部际沟通协调,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村庄规划管理,重点治理农村垃圾污水,推进厕所革命,带动提升村容村貌。强化监测评价。探索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资金分配与农业绿色发展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3038

  附件:   农办案〔2019〕160号.ceb
日期: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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