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中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执法监督规定”字样。
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执法监督规定”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9日。
附件:1.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