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66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盐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淮阴区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市红旗食品厂生产的休闲食品(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泰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海陵店销售的标称南京顿赫沅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古田县兴业食用菌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生产的野乌梅,亮蓝和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云龙区城南德发食品商贸行销售的标称如皋市正全肉制品厂生产的香粉肠,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润州区苏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扁头食品厂生产的小麻花(油炸类糕点),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五、墟沟海棠路农贸市场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力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亲伙伴夹心海苔(番茄),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学府店销售的标称北京京峰昌盛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海玉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馍片(香烤孜然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