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收到不合格报告后,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湘潭市岳塘区加佳福超市昭祥店开展现场检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食品。经查,湘潭市岳塘区加佳福超市昭祥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60袋,货值360元,已销售完毕,无库存。当事人接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在门店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 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收到不合格报告后,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州市零陵区鸿达食品厂开展执法检查并立案,责令其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食品。经查,永州市零陵区鸿达食品厂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100袋(60袋/件,共35件),货值1750元,已销售2100袋,无库存,已召回720袋,零陵区鸿达食品厂接到不合格食品检验结论通知后立即停产,封存机器、原料,进行采取召回措施并自查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