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河南:韭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涉事销售企业被罚七万元

河南:韭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涉事销售企业被罚七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9-11 16:56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9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在之前国家发布的抽检中,河南一企业销售的韭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经调查,涉事销售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七万元。
   食品伙伴网讯 9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在之前国家发布的抽检中,河南一企业销售的韭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经调查,涉事销售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七万元。

  据悉,在国家发布的《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号)中,新乡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新乡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韭菜8.2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8.84元。

  新乡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新乡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84元,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报道: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www.sqrdapp.com。
日期:2019-09-11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