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抽检酒类6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餐饮食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食品添加剂13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隆昌高粱酒销售的“原浆高粱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和甜蜜素。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结果为0.015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38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梅西商业有限公司自贡第一分公司销售的“菠菜”,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检验结果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三)内江市东兴区魏国常油炸粑小吃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检验结果为677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四)标称由成都市旺巧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红豆面包”,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630g/kg,标准规定为≤0.5g/kg;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0000,11000,4100,8800,14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10,40,20,10,<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CFU/g。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同一日期生产的规格型号为85克/袋的“蜂蜜枣糕”也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五)广汉市罗记怪难吃腌卤店销售的“卤牛肉(自制酱卤肉制品)”,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为2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六)绵阳市经开区周大哥酒水经营部销售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56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2019年4月29日购进的散装“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七)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德阳市富贵食品厂生产的“茉莉馅鲜花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767g/kg,标准规定为≤0.5g/kg。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不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成都市、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绵阳市、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