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共抽检月饼(糕点)、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乳制品8大类食品203批次样品,除1批次月饼外,其他样品均抽检合格。
不合格样品为宜春市比一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零陵区鸿达食品厂生产的月饼(白莲蛋黄味),该样品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混合使用多种防腐剂,致使该产品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次不合格信息为初检结果,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截止目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相关单位异议。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节日食品专项抽检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8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零陵区鸿达食品厂 |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朝阳桃江村七组 | 宜春市比一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661-677号 | 月饼(白莲蛋黄味) | 称重 | 皓懿 | 2019-07-22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1.4║≤1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暂未收到企业提出的异议申请 |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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