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本次抽检8大类食品203批次样品。其中,月饼(糕点)100批次,合格99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50批次,合格50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合格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合格7批次;蛋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糖果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肉制品9批次,合格9批次;乳制品15批次,合格15批次。产品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宜春市比一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零陵区鸿达食品厂生产的月饼(白莲蛋黄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以上不合格信息为初检结果,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截止目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相关单位异议。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