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类食品197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59批次,合格56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21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84批次,合格80批次,不合格4批次;豆制品33批次,合格33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铅山县大洋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米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样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彭泽县润万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九江市中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发财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章贡区华炜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赣州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园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赣州市丰收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赣州金瑞食品加工制品厂生产的金瑞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高安市陈冲安庆灌汤包店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安福县秦妈餐饮店销售的老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江西和圣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和圣八珍糕(木糖醇型)(糕点),三氯蔗糖、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赣州市章贡区吉顺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南昌市雅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三明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1、南昌市青山湖区鸭棚子烧菜馆的、标称南昌市三友餐具集中消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本省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环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产品控制和原因排查;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同时下架相关商品等手段控制风险。目前,已对部分相关违法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