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yuzhengchu@agri.gov.cn。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