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办、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或者厅机关纪委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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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