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整治范围
全市高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中等教育学校、初等教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为学校供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内社会餐饮单位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整治内容
突出关键环节,切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的“一证九制”管理要求。
1.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按规范悬挂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各关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安全保卫制度、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等。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是否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和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3.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培训档案,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学校食堂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
4.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是否配备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5.食品加工操作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各岗位从业人员是否规范操作,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是否按规定留样并规范记录,是否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等。
6.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食品;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与清理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
7.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8.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相关人员是否掌握清洗消毒的基本知识,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规范,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具有消毒合格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