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糕点和食盐共5类食品21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79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1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3批次、蛋制品43批次和食盐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商场销售的标称武汉市昌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海琪玛酥(生产日期/批号:2019-01-1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0.45g/100g,标准规定≤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docx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