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黑龙江省企事业单位科研团队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提升我省企事业单位科研团队创新水平,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在我省的顺利实施,依据《黑龙江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省级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科规﹝2019﹞3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省级资金资助工作。经网上申报、项目评审等程序,现拟确定65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省级资金资助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孙昭光0451-82628025;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沈阳 0451-82628006。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