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上期“俄罗斯食品标签解析系列”中食品伙伴网同大家一起分享了俄罗斯联邦对食用油类产品标签标识的管理要求并提供了图文解析,希望感兴趣的读者能有所收获。苦夏已过,时已入秋,又到了胃口大开的季节,本期食品伙伴网如约同大家一起研究学习食肉大国:俄罗斯对肉制品的标签管理要求。
一、肉制品定义及分类
在俄罗斯联邦,肉类产品及肉制品的生产、标识、上市、仓储及出口等涉及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受关税同盟技术法规TR TS 034/2013《肉类及肉制品的安全》(以下简称TR TS 034/2013)约束,制定该技术法规的目的是在同盟统一关税区域内确立对肉制品的强制性统一要求,确保在关税区域内肉类及肉制品的安全和自由合法流通。
1.1 定义
TR TS 034/2013第2条“基本概念”中分别对肉类产品及肉制品进行了定义说明:
肉类产品:使用加工屠宰产品制成的食品,含有或不含动物和(或)蔬菜、矿物质、微生物和人造物质等成分。
肉制品:使用或不使用非肉类成分制造的肉类产品,其中肉类成分的含量不得低于60%。
1.2 具体产品
TR TS 034/2013技术法规第1条和第2条中归纳了肉类产品和肉制品中所含的具体产品品类,如:无骨肉、半成品无骨肉、肉汤、熟肉制品、生脂肪、冷冻肉制品、冻肉、肉末半成品和内脏产品、香肠产品、火腿罐头食品、婴儿用均质罐头食品、血肠、培根产品及食用明胶等。
二、标签管理规定及强制性标识要求
关税同盟法规TR TS 022/2011《食品标签部分技术法规》(以下简称TR TS 022/2011)是俄罗斯联邦食品标签管理领域的通用法规,该法规第4.1条对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而TR TS 034/2013中第11条 “肉类产品的包装要求”则具体规范了肉类产品及肉制品在标签标识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2.1 通用要求
肉制品标签内容必须清晰、易读、可靠,不得误导消费者;标签文字高度不得小于1.5mm;标识、符号等应与背景色成鲜明对比;标签语言应为俄语或俄语及其他外语(进口产品)。根据TR TS 022/2011 第4.1条标签标识要求,肉制品标签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配料表;
(3)产品净重;
(4)生产日期;
(5)保质期;
(6)储存条件(包括开启后的储存要求);
(7)生产商名称及地址;
(8)营养成分表;
(9)产品执行标准;
(10)关税同盟统一关税区域内产品流通单一标识(ЕАС)。
三、具体产品要求
本节主要选取两款大家较熟悉的香肠制品及提供给婴幼儿的肉制品进行展示。这两类产品的标签内容除应符合第2.1节提到的各类要求外,还应据其不同特性和消费者的关注点强制标识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3.1 香肠制品
根据 TR TS 034/2013中对肉制品的定义说明,香肠制品是指由碎肉和非肉类成分混合加工而成灌装在肠衣形成长圆柱体管状的可煮熟食用或直接食用的肉制品。
香肠制品的标签应包含如下信息:
(1)肉类产品的名称,如:肉类、含肉类及蔬菜和肉类等;
(2)肉类产品类型,如:香肠制品、肉制品或脂肪产品等;
(3)技术处理方法,如:煮熟、烟熏、半熏、熏烤或腌制等
(4)产品状态:冷冻或加热等;
(5)香肠或培根产品的种类或类型。
3.2 婴幼儿用肉制品
TR TS 034/2013对婴幼儿用肉制品进行了定义说明:专为婴幼儿设计的食品(适用于6个月至3岁的幼儿、3至6岁的学龄前儿童和6岁及以上的学龄儿童),该类产品可满足婴幼儿身体成长的生理需求且不会损害其健康。相关产品标签强制性标识要求如下:
(1)产品适用年龄段或标明儿童的特定年龄:如适用于幼儿适用于学龄前儿童或适用于6岁儿童等;
(2)产品开启后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3)肉制品信息:如肉类品种、肉类加工方式等;
(4)提供给一周岁以内婴儿的肉制品:允许将该类产品引入该年龄段饮食的要求、产品研磨成诸如:均质、泥状、糊状、粗磨等以及食用建议等内容。
四、标签示例
食品伙伴网精选一款香肠产品的标签图片示例解析,以助读者更好理解该类产品的标示要求。
五、下期提示
时已入秋,劳作之余,一杯酸酸甜甜的果汁入口,味蕾与精神的双重愉悦哦!俄罗斯饮料届的扛把子—果汁自然醇厚,肉眼可见大颗果粒,下期食品伙伴网将会同各位一起探究俄罗斯饮料产品(以“果汁”为例)标签标识的规定要求。陌上花开,静等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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