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终止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属单位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申请复核的,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厅将不予受理、/span>
联系人:李宜?nbsp; 杨子?/span>
电话?451-82628292 82633303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02号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夃/span>
邮编?50001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2?/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