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分别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中康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天津市津南区宏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玉米淀粉,2批次样品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用淀粉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不超过0.03g/kg。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硫使用过量。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所在辖区宁河区、滨海新区、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9年第31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120000110630109 | 1 | 天津中康华盛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新华科技城D18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生态城和旭路118号第二社区中心1-3号楼-101室 | 玉米淀粉 | 440克/袋 | 荣盛发 | 2019年5月1日 | 复检结果:二氧化硫残留量║0.036g/kg ║≤0.03g/kg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2019年第31号 | 2019.08.08 | 天津/转移/监督抽检 | 复检机构: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 复检不合格 |
GC19120000110630128 | 2 | 天津市津南区宏云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工业区聚园道 | 天津市津南区宏云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工业区聚园道 | 食用玉米淀粉 | 200克/袋 | 佰年宏云 | 2019年5月8日 | 复检结果:二氧化硫残留量║0.041g/kg ║≤0.03g/kg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2019年第31号 | 2019.08.08 | 天津/转移/监督抽检 | 复检机构: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 复检不合格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9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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