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它指标问题
(一)舒城大润发玛特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舒城县味美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无糖)(墨子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合肥市包河区大美生活超市经销的芜湖市吉祥人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杂粮糕(紫薯味)、杂粮糕(绿豆味),酸价(以脂肪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舒城大润发玛特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马鞍山市佳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油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六安、马鞍山、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六安、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