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2590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1506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1904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品质指标、兽药残留、重金属元素等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非食用物质。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餐饮食品12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蛋制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5.共抽检豆制品4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方便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罐头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酒类1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9.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28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11.共抽检肉制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乳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食糖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食盐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食用农产品53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
16.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蔬菜制品4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18.共抽检水产制品3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铅。
19.共抽检速冻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调味品29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2019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项目》。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xxgk/qt/qtrsxx_1/xzcf/scjd/查询。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厅,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 附件1: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