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天津滨海新区高新区德胜斋肉类销售店销售的牛肉不合格,该样品检出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克伦特罗属于β-兴奋剂,被称之为“瘦肉精”。可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能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克伦特罗是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非法使用克伦特罗会造成其在畜产品中残留,影响畜产品安全,进而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大量食用残留瘦肉精的动物性食品,有可能引起人体肌肉振颤、心慌、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天津市滨海新区高元全大肉店销售的猪肉不合格,该样品检出氯丙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氯丙嗪是一种吩噻嗪类药物,在临床上作为中枢多巴胺受体的阻断剂,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常用来镇吐、镇静催眠以及抗晕眩、晕动症等。因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氯丙嗪来抑制家畜的运动,以达到育肥的目的;或是在家畜的长途运输过程中使用氯丙嗪,以减轻动物的应激性,降低死亡率。氯丙嗪在家畜饲养中的滥用,会通过动物性食品的残留直接危害到人类健康。卫生部于2010年3月22日公布的第四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包含了氯丙嗪。人在食用了含高浓度氯丙嗪镇静类药物残留的肉食品后,会出现一系列的生理变化,表现为头脑不清醒、嗜睡等症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所在辖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理等。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不合格样品信息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120000001830236 | 1 | / | / | 天津滨海新区高新区德胜斋肉类销售店 | 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东江路5252号金元宝市场肉类交易厅A1-NY-02 | 牛肉 | / | / | 2019/5/6 (检疫日期) | 克伦特罗║45.6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19年第29号 | 2019.07.25 | 天津/转移/监督抽检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 |
GC19120000001830389 | 2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高元全大肉店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中心北路治国里1、5栋底商大肉区B107、108号 | 猪肉 | / | / | 2018/5/10(检疫日期) | 氯丙嗪║28.6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19年第29号 | 2019.07.25 | 天津/转移/监督抽检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9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