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大中型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在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企业限定为列名1人);
3、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该领域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参与原则: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有意愿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请填写申请表于8月30日前返回至协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晁曦 15010420391
邮箱:cn_ccfia@163.com
附件:参加标准制修订申请表。doc(一项标准一个申请表)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