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告知承诺制,即食品生产经营者(申请人)公开承诺其生产加工条件符合法定要求,经受理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当场制发小作坊核准证书。目前,我市小作坊告知承诺制以“低风险食品类别为承诺,高风险食品类别为例外”的核准原则,对粮食加工品等11类低风险食品类别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对食用植物油等7类高风险食品类别按照原核准要求办理,并根据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和治理发展水平,逐步将高风险食品类别纳入小作坊告知承诺制。
下一步,市局将加大新《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营造有利推进小作坊核准审批改革的良好氛围;继续强化各区、县(市)市场监管人员对新办法的认识和执行水平,增强小作坊准入服务效能;不断加强小作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审批、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