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2批次、豆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21批次、蜂产品13批次、乳制品27批次,其中检出1批次乳制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青海乐生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淇淋酸奶,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酵母检出值为230 CFU/g,标准规定为100CFU/g,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及采样过程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调查,采集的样品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且因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复检的有关规定,做出异议不认可且不予复检的决定,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7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