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信息如下:
2019年6月20日上午,越南凉山省市场管理队与警方联合联合执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12H- 6695和12A- 002.39的两辆卡车共载有1344件总重量为250公斤的食品,其中包括:240瓶矿泉水、640瓶啤酒和684瓶蚝油。
经调查发现相关涉事货主无法提供发票、货物原产地证明及其他必要证件用以证明货物的合法性,货主承认该批货物购于中越边境口岸,计划将其运往梁山进行出售。
目前该批走私货物已被销毁,涉案人员被处以56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千元)的罚款。检察人员对上述违反行为处以56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千元)罚款,并销毁全部走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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