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12日(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办、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或者厅机关纪委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请各相关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同步做好本单位相关项目的公示工作。
联系电话:
奖励办 0731-88988742
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731-88988864
厅机关纪委 0731-88988679
电子邮箱:hnst-jl@hnst.gov.cn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410013)
附件: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