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133号)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认定对象为山东省内(除青岛市)符合科技部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中有关条件和要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材料
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2)。
2.各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和承诺书(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认定国家级孵化器的机构,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6年5月31日前。申报机构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确保提供信息和证明文件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各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结合当地科技企业创新培育体系规划布局,立足优势特色产业,择优推荐符合条件、成效显著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合格后,统一出具推荐函和承诺书。
3.请各科技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8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装订一式6份)、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3)各1份邮寄到科技大厦608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截止日期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张腾 邱晓东 冯凯
电话:0531-66777376 66777330
邮箱:qiuxd@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附件: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