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糕点、食盐、保健食品共6类食品28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茶叶及相关制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11批次、蛋制品33批次、糕点46批次、食盐8批次、保健食品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通城店销售的标称武汉陆羽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信阳芽毛尖(茶叶) (生产日期/批号:2018-4-16),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170 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初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咸宁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