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福运旺开心农场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福运旺黑芝麻香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销售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及《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福运旺牌黑芝麻香油涉案产品12瓶;2、没收违法所得767.80元;3、罚款75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郑)市监食行罚﹝2019﹞25号。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