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和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1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巴楚县金胡杨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鄯善县香源八楼特色猪蹄店经营使用的餐饮具(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一)新疆伊山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山·亚麻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新疆新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牛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新疆海奥油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尤美一级葵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面,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鄯善县巧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籽馕(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伊犁艾利贝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琵琶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