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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安办〔2019〕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6-05 15:03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关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精神,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9〕2号)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定于6月19日至30日举办2019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关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精神,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9〕2号)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定于6月19日至30日举办2019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更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法并举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需要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改革创新深化市场监管,以良法善治维护公平竞争。另一方面,需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共享食品安全成果,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对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尊法重信正面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省食安委办公室等22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市县层面。各设区市、县(市、区)食安委办公室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参照省级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就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统筹协调,精心组织。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建立各级食安委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做好消防、交通及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准备,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规模声势。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形成多媒体广覆盖格局。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注重亲民为民拥民,坚持轻车简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克服讲排场等形式主义倾向。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周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重点梳理活动亮点、重要数据及主要形式。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5日前报送省食安委办公室。
 
  联系人:许曼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37757,邮箱:sxc641@126.com。
 
  附件: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省食安委办公室      省文明办         省委网信办
 
  省教育厅           省工信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省林业局
 
  南京海关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共青团江苏省委
 
  省科协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

  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6月19日上午,在南京举行“江苏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省政府领导,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南京地区高校及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代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参加。(省食安委办公室等22部门联合主办)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展示
 
  展示我省在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省食安委办公室主办,各相关食安委成员单位协办)
 
  三、食安委专家有话说
 
  继续举办“食安委专家有话说”活动。充分发挥省食安委专委会专家作用,向社会大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除食品安全谣言造成的社会误解与恐慌。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省食安委专家对线上、线下评选出的8个食品安全热点话题进行热点剖析、专家解答、权威发声。(省食安委办公室主办,相关媒体承办)
 
  四、“江苏好粮油”宣传活动
 
  组织省内部分企业开展品牌粮油展示展销活动,打造“苏米”品牌,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服务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粮油消费需求。采取进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军营、超市等方式,让消费者感受到粮食质量安全就在身边。(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办,省粮食行业协会承办)
 
  五、民政服务设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江苏民政网”、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江苏民政微博等官方媒体平台积极发声,以及宣传栏展板说明等方式,在线上线下开展以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为主的民政服务设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呈现养老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设施的食品安全实施、保障、监管等方面工作成绩。(省民政厅主办)
 
  六、食品安全新媒体普法活动
 
  发挥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优势,通过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博、微信链接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全国百家网站暨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专题,推送食品安全教育政策法规、图解、典型案例、微视频、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以及食品安全小常识,联动全省380多个普法网站、普法“两微一端”同步推出。(省法宣办、省司法厅主办,各市法宣办、司法局承办)
 
  七、“关爱老年人”保健食品知识宣讲教育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方面协同作用,组织保健食品专业科普知识宣讲团,走进社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开展社区护老、知识大讲堂等活动。(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省保健品化妆品协会承办)
 
  八、守卫百姓“好口味”主题报道
 
  《江苏新时空》《新闻360》等节目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围绕破解食品安全网络传言、谣言,儿童食品的质量现状等内容,推出系列报道。(省广播电视局指导,省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承办)
 
  九、“食以安为先”系列主题报道
 
  从科普知识、典型案例、政府部门工作成果、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以及误区等方面,报道食品安全的现状,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省广播电视局指导,省总台江苏新闻广播承办)
 
  十、“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
 
  通过组织监管人员在大型社区开展专家咨询、展板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宣传新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及监管制度,宣传海关在打击冻品、白糖、海产等食品走私方面取得的成果,提振消费者信心,引导安全理性消费。(南京海关指导,各隶属海关承办)
 
  十一、“尚德守法 畅游江苏”旅游行业食品安全专业对话
 
  组织省内大型旅游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食品行业的领军人物、市场监管人员、院校老师等相关人员,针对在旅游旺季、旅游景点集中区域,如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现场进行问询、答疑、解惑。(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十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主题宣传活动
 
  邀请媒体实地开展调研采访,组织保险机构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推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江苏银保监局指导,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承办)
 
  十三、部门主题日
 
  (一)省教育厅(6月19日)
 
  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全面开展高校和服务高校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南京地区高校食品安全集中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交流展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措施和成效,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听取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讲座。全省各地和宁外各高校同步进行食品安全宣传主题活动。
 
  (二)省科协(6月20日)
 
  1.在江苏卫视教育频道《今日科学》栏目举办一期食品安全与健康科普讲座。
 
  2.在江苏科技报开设食品安全与健康美食专题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与健康饮食相关知识。
 
  (三)省工信厅(6月21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活动,交流各地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情况,总结规范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2.开展《食盐专营办法》宣贯活动,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发放宣传手册,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提高食盐安全保障水平。
 
  (四)省卫生健康委( 6月22日)
 
  1.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建立“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宣传国民营养计划、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合理膳食、食源性疾病防控、科学饮食等内容。同时,深入社区、企业、校园等举办科普讲座,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等科普宣传。
 
  2.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小课堂活动。组织5-12岁学生和家长参观大型乳品生产企业,通过了解牛奶的生产过程,开展标准知识小讲座,让学生和家长更加深入地了解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知识。
 
  3.开展社区居民营养健康扶贫活动。面向特定人群宣传相关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开展针对性咨询,深入传播营养与健康知识。
 
  (五)省司法厅(6月23日)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发布活动。将食品安全类案件纳入全省2018-2019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发布内容,发挥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教育警示作用,推动热点食品安全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治惠民活动。发动普法志愿者、讲师团、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社会组织,将食品安全法治宣传融入“法惠三农”专项服务、“法护务工”公益服务、“法企同行”系列服务、“法律扶贫”定向服务、“法润民生”便民服务等活动载体,依托“法律六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推动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共识。
 
  (六)省商务厅(6月24日)
 
  组织地方商务部门及追溯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开展追溯体系宣传主题日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移动互联网手段,投放公益宣传片、解答消费者投诉咨询,增强追溯体系社会影响力。开展一系列现场观摩活动,展示我省企业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取得的成效。
 
  (七)省公安厅(6月 25日)
 
  1.会同南京市公安局举行伪劣食品药品集中销毁活动,活动现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战果,提升人民群众识假防骗能力。
 
  2.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八)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月26日)
 
  1.组织各市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多渠道宣传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2.举办“粮油质量监测所及粮油批发市场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实验室、样本比对展示、简单质量指标试验、粮油批发市场实地走访等互动交流方式,向消费者普及粮油质量安全鉴定评价的实用知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粮油食品安全的信心。
 
  3. 宣传普及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
 
  (九)省农业农村厅(6月27日)
 
  1.开展“质量兴农成果展”宣传活动。以质量兴农为主题,征集我省各地质量兴农的亮点成果、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素材,制作统一的展板,参加全国质量兴农成果展活动。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展示地产优质农产品,提升公众品牌认知。
 
  2.开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省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开展向市民及部分媒体开放日活动,让市民近距离参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流程,了解农产品安全知识,增强对政府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3.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在市民广场设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宣传展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专家现场讲解演示、邀请公众体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等方式,提高江苏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影响力和消费者认知度,建立我省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
 
  4.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推介及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结合全省“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部署要求,面向市民设立展台,宣传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认证等方面知识,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现场推介活动,提升品牌优质农产品知晓度和消费满意度、知名度。
 
  (十)南京海关(6月28日)
 
  1.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关区范围内开展以“四宣一进”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口岸行”系列宣传活动。
 
  2.开展“检验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媒体记者等社会群体走进检验检测实验室,近距离接触新海关食品安全技术中心,了解食品安全高精尖检测技术,提升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十一)省林业局(6月29日)
 
  积极开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全省国土绿化、湿地资源保护恢复等活动,通过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来保障食品安全。
 
  (十二)省市场监管局(6月30日)
 
  1.联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进市场”活动,邀请媒体参观农贸市场,宣传报道农贸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的经验做法。
 
  2.组织《江苏省广告条例》培训班,重点就《条例》新增第十六条,对涉及保健食品广告和其他食品广告的规定进行解读。
 
  3.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要求,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4.组织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5.推进“五线整合”后的12315投诉举报平台工作,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6.组织发放食品相关产品科普宣传资料,向公众普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常识。
 
  7. 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江苏市场监管政务微信、微博,加大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
 
  8.组织召开2019年1-5月份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发布会,分析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提示群众饮食消费安全,引导消费者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9.开展全省食品抽检业务培训,促进提升基层食品抽检整体工作水平。
 
  10.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
日期: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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