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8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出台《办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建章立制、严格落实,更加正确、合法、合理地行使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与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农业行政处罚是履行农业农村行政管理职责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直接影响到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办法》明确了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概念、行使原则、制定裁量基准的权限及具体内容,分情况释明了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并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作出了要求。要指导督促各地抓好《办法》贯彻落实,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农业行政处罚具体标准,分层次确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及时公开,保障《办法》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确保按程序执法,解决随意执法、标准不一、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继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坚持正确改革方向,不折不扣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