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等6类食品181批次样品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兽药残留等指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期抽检的9批次蛋制品、12批次糖果制品均为合格样品;抽检的2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的21批次蜂产品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的100批次食用农产品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的14批次蔬菜制品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龙沙区草根儿食品超市民航路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西安区永盛食品厂生产的油椒辣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2.安达市新惠中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新阳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炒芥菜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1.哈尔滨市南岗区林都山特产直营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榛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爱辉区江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双城区临江乡老椴农产品食品厂生产的椴树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兽药残留问题
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绥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李金海(供货商)供应的三道鳞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