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2019年度省本级监督检查计划,结合《辽宁省食品安全建设年实施意见》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要求,2019年3月19日至4月4日,省局组成检查组随机对全省14个市校园食品安全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监督检查共随机抽查69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高校食堂9家,中小学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7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7家,校外托餐经营者9家,校园周边小型餐饮3家。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设备设施较完备,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但仍存在加工操作不规范、食材采购票证索取不全、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检查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