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为进一步细化基层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指导基层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推进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施,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据悉,该操作指南包括食品经营许可及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备餐、供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共9项检查项目,每项检查项目又包括不同的检查内容。需要说明的是,操作指南中项目类型使用了★和▲符号代表,其中,检查内容来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强制性内容用★表示项目类型,检查内容来自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内容用▲表示项目类型。
除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项目类型外,操作指南还对参考的检查方法;相关说明;适用对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说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6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反馈市场监管总局。邮箱:cyjgyc@samr.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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