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单位申报、材料汇总、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第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2019年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22日至30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工作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联系电话:022-83605601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