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科技局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五新工程”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市场为主导的技术转移体系,建立互联互通、互惠互利的线上线下工作机制,引导形成激励成果转化各参与主体的分配机制,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全年技术交易额10%以上增长,达到800亿元。
一是确立成果转化“新目标”。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建立市场化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初步形成供需对接更加精准便捷、创新资源更加融合协同、成果转化更加活跃顺畅的局面,让更多科研成果由“智”变“金”。
二是建立供需信息汇集“新模式”。针对高质量科技成果筛选鉴别难等痛点,完善成果信息采集加工规范和汇交工作机制,推广标准化评价方法,建立高质量科技成果库和重点科技成果发布推广机制;制定技术需求挖掘规范,引导以标准化方法精准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形成高效对接转化模式。
三是搭建成果转移转化“新网络”。建立市、区(园区)、重点机构“核心节点+区域分节点+专业分节点”三级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技术转移网络。推动业务流程电子化、服务集成化,实现成果精准推介、技术需求众包。支持网络节点深扎区域、深耕行业,开展全要素、多层次对接服务。
四是培育技术转移“新队伍”。加强对全市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指导和评价,推动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培育、引进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科技评估师和创新工程师队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推出一批金牌经理人。
五是提供成果转化“新保障”。探索试行职务科技成果事前产权激励、技术股加现金股等改革举措,鼓励建设中试基地等平台。深化实施成果转化主体交易补助和技术转移机构费用补贴机制。在相关区域和单位先行探索成果转移转化市区协同工作机制,梳理打通现有政策落地不畅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