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豇豆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后,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整改。经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7.5公斤,货值67.5元,已销售7.5公斤。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针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张贴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未发现消费者要求退货,无召回产品。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全面排查进行整改。
经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免予处罚。
二、不合格食品桔子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后,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整改。经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桔子26.5公斤,货值265元,已销售22.5公斤,报损4公斤,库存0公斤。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由于产品销售较快,未发现消费者前来退货,无召回产品。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全面排查进行整改。
经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免予处罚。
三、不合格食品梭子蟹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后,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株洲市天元区祥云市场田永朴海鲜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整改并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经立案调查,株洲市天元区祥云市场田永朴海鲜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5公斤,货值395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
经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株洲市天元区祥云市场田永朴海鲜店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元人民币,罚款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合计3015元人民币的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