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531批次,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等7大类,其中合格524批次,不合格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食用农产品31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调味品11批次、豆制品24批次、方便食品12批次、蜂产品9批次,均合格;餐饮食品157批次,合格150批次,不合格7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