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及面包、餐饮食品、调味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9类食品共4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糕点及面包399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5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9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1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