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发言人说:「在跟进有关机构转介的食物个案时,分别从粉岭联和墟街市及大埔墟街市两个档户抽取上述鲩鱼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该两个样本均含微量孔雀石绿,含量分别为十亿分之三和十亿分之一点六。」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有关档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停售有关产品。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鱼类疾病。主要的农业经济体系,例如内地、欧盟、加拿大和美国均禁止向食用鱼使用这种化学物质。根据《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绿。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追查问题食物的来源。调查仍然继续。
完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