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5批次、豆制品70批次、蛋制品5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充市西充县鹭岛财富天街分公司销售的 “草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检验结果为1.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吴胜华销售的 “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验结果为33.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南充市、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